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从我市水务系统在编在册在岗的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23名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经费形式为财政全供拨付。
一、选调对象
新密市水务系统在编在册在岗符合选调条件的正式人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曾受过党政纪重处理的;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由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新密市水务局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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