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广大市民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现状,经研究,决定调整城区道路交通管制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城区部分道路实施禁行
(一)禁行区域
城区富民路以南、密州大道以西、郑登快速路以北、张平路以东的市区道路(以上道路除富民路外,均不含本路)。
(二)禁行车辆
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机动车辆。
(三)禁行时间
自年9月30日起,上述路段全天24小时禁行。
二、特种车辆的规定
从事城市建设的混凝土运输、建筑垃圾、渣土清运车辆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车辆须办理入城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一)混凝土运输车辆须加装GPS、“的士帽”、双面放大号和反光标识,经住建部门备案后,统一到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入城通行证。
(二)渣土清运车辆须加装GPS、“的士帽”、双面放大号和反光标识,车厢密闭,经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后,统一到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入城通行证。
(三)其他确需入城的货运车辆,严格按照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三、治理措施
自年9月30日起,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对不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擅闯禁行的货运车辆,依法从严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年8月13日发布的《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新密政通〔〕1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年9月20日
来源:中国新密新密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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