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新密教体文〔〕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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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新密市年初中小学
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有关学校:
《新密市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年6月18日新密市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的通知》《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精神及郑州市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与办法
(一)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保证招生学校服务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以户籍所在地和学生真实家庭住址为依据,相对就近入学。审核确定学生所属招生区域,要坚持学生随父母生活的原则,父母不在居住地生活的随监护人。原则上,城区学校只招收户口在西大街、青屏、新华路、矿务局西街四个派出所且家庭住址在招生区域内的学生。户口和居住地不在招生学校招生区域内的,回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所在区就近分配入学。学生的户口、家庭住址的审定工作以招生学校为主,城区初中、小学在学校初审的基础上,教体局进行审核。
(二)实行“划片招生”办法。以“常住户口”(户口截止到年5月底)和居住地为划片招生依据。乡(镇)学校的招生区域由各中心校划定;城区学校的招生区域由教育体育局划定(另见附件1)。
(三)京密学校小学部承担城区小学招生任务。按照招生计划,实行划片招生。招生条件如下:(1)招生对象为城区户口且学生父母亲在京密小学招生区域内具有固定住所;(2)招生对象为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亲在京密小学招生区域内购置有固定房产,能够提供父母房产证;(3)愿意走读;(4)年8月31日前出生。(5)招收免费学生2个教学班,共计90人。具备以上条件(1)或(2),同时具备条件(3)和条件(4)的学生,按照招生计划,实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入读免费班,招满为止。
二、招生对象
(一)城区学校
城区学校指教体局直属学校和新华路、西大街、青屏中心校管辖的学校。
1.城区小学
(1)具有城区户口且家庭住址位于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的服务区域内。
(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
2.城区初中
(1)具有城区户口且家庭住址位于城区初中“划片招生”的服务区域内。
(2)已受完初级阶段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
(二)乡镇学校
1.乡镇小学
(1)具有乡镇户口且家庭住址位于乡镇小学“划片招生”的服务区域内。
(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
2.乡镇初中
(1)具有乡镇户口且家庭住址位于乡镇初中“划片招生”的服务区域内。
(2)已受完初级阶段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民办小学不得招收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生。民办初中不得招收未受完初级阶段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另见附件2、3)
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执行招生计划时,实行“总量控制,差额补足”的办法——如果注册登记的区域内学生未完成招生计划,差额部分经过学校主管部门(中心校、新密市教体局)审核后,对外来务工子女进行调剂分配;如果注册登记的区域内学生已完成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办理学籍注册登记手续、财务经费拨付,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
四、招生程序
1.生源登记。幼儿园和小学为小学、初中招生生源校。生源学校分别依照幼儿园大班花名册和二○○九级六年级在校学生花名册,按划分的招生区域进行生源调查,并向招生对象发放《年初中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卡》。大班幼儿和小学毕业生本人或家长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年初中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卡》,并由家长、生源校签字加盖印章,建立登记手续和档案,对学生秋季入读学校进行初步分配,学生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并报送至学校招生教育主管部门。
2.资格核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或监护人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房产证、年2-6月缴纳的水电费正规票据、学生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入读初中的还要带小学学籍和义务教育证书),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相应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核查。各招生学校组织审核小组专门对幼儿园、小学核查上报的生源登记册逐一进行审查、复核。符合入校条件的注册登记,并张榜公布。对所有招生对象,学校要组织3人调查小组实地走访调查,或到有关部门核实证件,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
3.资格复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和中心校组织复查小组对招生学校审核结果进行复查,重点做好办学条件相对较好的城区初中和小学入学资格核查工作。资格复查核定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4.入学报到。接到入学通知书的家长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就读学校报到注册。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要携带小学学籍和义务教育证书。
五、招生要求
(一)公办小学、初中招生
1.市直小学、初中招生。招生工作由教体局统一组织进行。小学、初中的生源登记及资格一审,由生源学校负责;资格二审由各招生学校负责。资格二审时,招生学校负责审查户口在西大街、青屏、新华路、矿务局西街四个派出所或者学生父母在城区购置有固定房产,能够提供有效房产证件的招生对象。招生对象需持以下6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生学校接受审查:(1)《年初中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卡》;(2)学生和父母的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3)父母身份证;(4)父母房产证;(5)父母年2-6月水电费正规票据;(6)户口不在城区四个派出所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准予外出就读的证明;(7)学生预防接种证或防疫证(8)就读初中者需提供小学学籍和义务教育证书。各局直小学、初中将核定合格后的招生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将《年新密市初中小学招生登记花名册》电子稿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审定新生入学资格时,坚持学生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具有我市城区户口在市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及适龄儿童,持就读学校办理的学籍或就学证明等有关证件到规定区域招生学校接受资格核查,招生学校不得拒收。具备城区学校入学资格而未接到资格核查通知书的招生对象,可持以上规定的相关证件到相应的招生学校接受资格核查。
新密市实验小学南校区与实验小学实行“一体化”办学政策,完全实现办学条件、师资、管理等学校资源共享,继续实行联合招生。
市直初中、小学招生时间定于8月4日-7日。
2.乡(镇)、办事处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农村公办初中、小学的招生在教体局的指导下由乡(镇)、办事处中心校负责。要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及生源调查工作,保证适龄少年儿童全员入学(详细的操作办法可参考市直初中、小学招生)。对每所学校的招生区域要按照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科学规划,合理划片。一要考虑服务半径,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二要考虑招生学校容纳量;三要考虑均衡教育资源配置;四要考虑学生的交通安全。对招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教体局请示报告。
乡(镇)、办事处公办初中、小学招生时间定于7月5日前。
(二)民办小学、初中招生
全市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市教体局的领导下进行。凡是到民办学校择校的学生需填写《年初中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卡》。民办学校可按照招生计划提前于公办学校招生,但不得以任何考试方式择优选拔新生。招生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将《年新密市初中小学招生登记花名册》电子稿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和成职教科审查备案。
民办初中小学招生定于7月5日前。
(三)外来务工子女入学问题
外来务工子女需在我市城区小学、初中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年初中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卡》;(2)学生和父母的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3)父母身份证;(4)城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明;(5)年2-6月缴纳的水电费正规票据;(6)学生预防接种证或防疫证;(7)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劳保部门鉴证备案的劳保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8)户口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准予外出就读的证明;(9)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还需携带小学学籍和义务教育证书。招生对象需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参加资格核查。经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核查后,进行调剂分配,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审查时间定于8月4日-6日。
六、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招生纪律
1.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学校要建立相应的招生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与指导,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招生工作实行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各中心校校长及初中、小学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凡是违反招生纪律的,将从严查处。
2.要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各小学、初中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及本方案,认真落实“划片招生”政策。一律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搞“一校两制”;严禁任何学校举办入学考试;严禁公办学校跨区域招生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任课教师;严禁公办寄宿制学校收取住宿费;严禁拒收要求就近入学的残疾、弱智少年儿童和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学校不得擅自招收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或以招收进城务工子女为名招收区域外学生入学;严禁拒收已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招生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入学,不得对外来务工子女收取借读费;严禁公办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民办学校的招生宣传要严格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坚决制止不正当招生行为和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事件发生。
3.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控制班额,制止班大人多现象的出现。对于学校私自跨区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教体局在办理小学或初中学籍时另行登记建库,在保证学生学业和利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评价学校时,不列入本校质量或中招评价对象。同时,对于超计划和跨区域的招生对象不予拨付教育经费。对违规招生的学校给予严肃处理。其教师编制仍按招生计划核定。根据《新密市中小学管理规程》的规定,在招生时,初中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左右,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左右。
4.学校不得随意招收寄宿生。乡镇、办事处寄宿制初中小学、民办初中小学可以招收寄宿学生。新密市实验初中面对城区招收寄宿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违规招收寄宿学生。
七、日程安排
(一)市直初中、小学
时间
工作内容
5月25日-6月15日
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对象登记,发放《年初中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卡》;生源学校汇总《年初中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卡》,分类填写《年新密市初中小学招生生源登记花名册》电子稿并进行编码,结束后将卡发还学生,将电子稿发送教育科。
6月15日-20日
制定招生方案,印发招生文件
6月21-7月5日
教育科组织人员到相关部门核实生源调查信息
8月4日-8月7日
招生对象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直小学、初中接受审查,招生学校确定招生对象。(1)《年初中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卡》;(2)学生和父母的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3)父母身份证;(4)父母房产证;(5)父母年2-6月水电费正规票据;(6)户口不在城区四个派出所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准予外出就读的证明;(7)学生预防接种证或防疫证(8)就读初中者需提供小学学籍和义务教育证书。
8月4日-8月6日
外来务工子女入学资格审查。户口不在城区四个派出所,父母在城区打工需在城区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女到教育科接受审查。审查时需提供文中要求的有关证件。
8月8日-8月12日
教育科到各学校审核招生对象。
8月18日-8月20日
教育科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乡(镇)、办事处和民办初中、小学
时间
工作内容
5月25日-6月15日
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对象登记,发放《年初中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卡》;生源学校汇总《年初中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卡》,分类填写《年新密市初中小学招生生源登记花名册》电子稿并进行编码,结束后将卡发还学生,将电子稿发送教育科。
6月25日-6月30日
招生学校组织招生资格审查,确定招生对象。合格的招生对象登记《年新密市初中小学招生登记花名册》并报中心校备案
7月1日-7月3日
中心校对辖区内的学校(含民办)进行招生复审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4日-5日
招生学校接受入读学生报名。学生报名时,入读小学的需提供入学通知书、学生户口本;入读初中的需提供学生入学通知书、学生户口本、小学学籍、义务教育证书。招生学校对于报到入学的学生,登记注册。
附件:年新密市城区学校招生范围
附件
年新密市城区学校招生范围
新密市实验小学:嵩山大道以北;金谷市场(含该区)、百花巷、西菜市场西沿、青山巷、兴文巷、北环三巷(北环路公厕)一线以东,长胜路、行政路、府东街、青峰东路(不含该区)以西。
新密市实验小学南校区(原嵩山路小学或原梁沟小学):嵩山大道以南,郭沟新村以西,气象街南段以东,新华路以北。
新密市市直第二小学:实验小学招生区域东界和郭沟新村以东,新华路以北,东大沟以西。
新密市市直第三小学:实验小学招生区域西界以西,青屏大街以南,开阳路、雪花街以东,嵩山大道以北。
新密市金凤路小学:城区西部的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新密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小学部招收原矿区西街派出所户口的适龄儿童。
新密市第一初级中学:市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新密市第二初级中学:西大街以北、实验小学招生区域西界以西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新密市实验初级中学:市直二小招生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新密市金凤路初中:城区西部的小学毕业生。
新密市青屏初级中学:西大街、嵩山大道中段以南,百花巷、郭沟新村以西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新密市新华路初中:行政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新密市西大街初中:行政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新密市溱水路小学(原周楼小学):实验小学招生区域西界以西,市直三小招生区域北界以北。
新华路办事处赵坡小学、惠沟小学、五里店小学、杨砦小学、东风路小学;青屏办事处长乐路小学(原于家岗小学);西大街人和路小学(原屈嘴小学)、下庄河小学、前士郭小学、后士郭小学、青石河小学仍然按行政辖区招收小学新生。
京密学校小学部:北文峰路以西、青屏大街以北、花园路(市直二初中东墙)以东(包含金鼎御苑),该区域内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可到京密小学入读免费班。
新密教体局-果果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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