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新密市人民法院
委托事项:对车牌号为豫Pxxxx1号小型客车由于本次事故所造成的车辆实体性贬值进行鉴定,为委托方提供价值依据。
受理日期:20xx年10月23日
鉴定材料:
1、豫Pxxxx1号小型客车一辆;
2、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鉴定日期:20xx年10月28日
鉴定地点:
1、新密市
2、河南鼎铄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鉴定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即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一辆全新状态的与被评估车辆相同或相近的完全成本,减去被评估车辆的各种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车辆现实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
二、检验结果
(一)车辆信息:
车牌号码:豫Pxxxx1,品牌型号:东风牌DXxxxxxxSF,VIN:LVxxxxxxxxxxxx48,发动机号:17xxxx81,登记日期:20xx年2月,燃料种类:汽油,车辆配置:1.8L、手动变速箱、多功能方向盘、真皮座椅、天窗。
(二)车辆状况
经现场查勘:该车已修复,车身多处有喷漆修复痕迹,该车前挡风玻璃、左前叶子板、左前门、左前大灯、前安全带、水箱框架等多处部件更换,前叶子板内骨架、车身底盘等处有切割焊接痕迹,车顶更换,前大梁、前A柱有事故修复痕迹,变速器有拆装痕迹。
车身漆面检测数据:
左前叶子板:56um,左前门:46μm,左后门:um,左后叶子板:um,右前叶子板:um,机盖:um,右前门:um,右后门:um,右后叶子板:um,车顶:55um;
(三)事故前理论价值
该车初次登记于20xx年02月,事故发生于20xx年07月,事故时使用时间为17个月左右,依据事故时新车售价确定其重置成本为元,根据该车部件新旧程度、使用年限及二手车市场行情确定综合调整系数为0.90、市场影响因素系数确定为0.80。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调整系数×市场影响因素系数
=×0.90×0.80
=元
(四)事故修复后价值
考虑受损部位对车辆性能的影响及该购买人群对事故车辆接受程度等因素,综合调整系数确定为0.70、市场影响因素系数确定为0.60。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调整系数×市场影响因素系数
=×0.70×0.60
≈元
(五)车辆贬值
车辆贬值=(事故前理论价值)-(事故修复后价值)
=-
=元
综上所述:豫Pxxxx1号小型客车车辆由于本次事故所造成的车辆实体性贬值为人民币贰万叁仟圆整,小写:¥.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