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医院的委托就其医院的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服务要求:
2.1招标编号:-N
2.2项目名称: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服务范围:负责医院各类建筑门岗及公共区域执勤、巡逻、守护、交通管理、秩序维持、视频及消防监控室值班、临时保卫、协助做好消防安全、医院处理纠纷及应急处理等工作;
2.5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6服务质量:所承担保安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符合医院的相关管理要求;
2.7进场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2.8服务期限:3年
3.合格投标人条件: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投标;
3.2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3提供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提供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专用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