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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密市人民政府

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金凤路社区居委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密征收告〔〕13号

为实施新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4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5号)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年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修正)等有关规定,新密市人民政府会同财政、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拟定《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金凤路社区居委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用途和面积

权属

地块号

总面积

(公顷)

农用地

位置

用途

耕地

其中

林地

其中

交通运输用地

其中

旱地

有林地

农村道路

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金凤路社区居委会

地块一

0.

0.

0.

0

0

0

0

位于城市学院以东、雪花山公园以南、金凤路以西、溱水路以北

居住

用地

地块二

0.

0.

0.

0

0

0.

0.

位于城市学院以东、金凤路安置二期以南、金凤路以西、溱水路以北

居住

用地

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青苗补偿费

(万元/公顷)

补偿安置费用

(万元/公顷)

社保费用

(万元/公顷)

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金凤路社区居委会

旱地

0.

.

87.

2.

农村道路

0.

——

合计

0.

——

——

——

三、征地补偿费用

单位:公顷、万元

被征地单位

补偿安置费用

社保费用

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

合计

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金凤路社区居委会

.

74.

--

1.

.

四、安置途径及支付方式

本次征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对象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金凤路社区居委会及其被征地农户,具体分配方法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社保费用按照(豫人社办〔〕20号)文件要求,足额划入社保专户,专项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五、本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如有意见,请以村委会为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耕地保护监督科

联系-

六、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各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本方案待上级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年8月25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

新密市大隗镇桃园村村民委员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密征收告〔〕14号

为实施新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4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5号)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年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修正)等有关规定,新密市人民政府会同财政、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拟定《新密市大隗镇桃园村村民委员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用途和面积

权属

总面积

(公顷)

农用地

建设用地

位置

用途

耕地

其中

林地

其中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其中

旱地

有林地

村庄

大隗镇桃园村村民委员会

0.

0

0

0

0

0.

0.

位于桃园村村道以东、桃园村乡道以南、桃下组集体土地以西、桃下组集体土地以北

供燃气用地

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青苗补偿费

(万元/公顷)

补偿安置费用

(万元/公顷)

社保费用

(万元/公顷)

大隗镇桃园村村民委员会

村庄

0.

84.

87.

——

——

合计

0.

——

——

——

三、征地补偿费用

单位:公顷、万元

被征地单位

补偿安置费用

社保费用

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

合计

大隗镇桃园村村民委员会

23.

24.

--

--

48.

四、安置途径及支付方式

本次征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对象为大隗镇桃园村村民委员会及其被征地农户,具体分配方法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社保费用按照(豫人社办〔〕20号)文件要求,足额划入社保专户,专项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五、本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如有意见,请以村委会为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耕地保护监督科联系-

六、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各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本方案待上级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年8月25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

新密市西大街办事处金凤路社区居委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密征收告〔〕15号

为实施新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4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5号)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年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修正)等有关规定,新密市人民政府会同财政、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拟定《新密市西大街办事处金凤路社区居委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用途和面积

权属

总面积

(公顷)

建设用地

位置

用途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其中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西大街办事处金凤路社区居委会

0.

0.

0.

位于城市学院以东、屏阳路以南、金凤路以西、溱水路以北

居住用地

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青苗补偿费

(万元/公顷)

补偿安置费用

(万元/公顷)

社保费用

(万元/公顷)

西大街办事处金凤路社区居委会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0.

.

87.

——

合计

0.

——

——

——

三、征地补偿费用

单位:万元

被征地单位

补偿安置费用

社保费用

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

合计

西大街办事处金凤路社区居委会

4.

2.

——

——

6.

四、安置途径及支付方式

本次征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对象为西大街办事处金凤路社区居委会及其被征地农户,具体分配方法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社保费用按照(豫人社办〔〕20号)文件要求,足额划入社保专户,专项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五、本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如有意见,请以村委会为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耕地保护监督科联系-

六、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各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本方案待上级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年8月25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

新密市曲梁镇蒋坡村村民委员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密征收告〔〕16号

为实施新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4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5号)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年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修正)等有关规定,新密市人民政府会同财政、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拟定《新密市曲梁镇蒋坡村村民委员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用途和面积

权属

地块号

总面积

(公顷)

农用地

未利用地

位置

用途

耕地

其中

交通运输用地

其中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中

水浇地

农村道路

河流水面

曲梁镇蒋坡村村民委员会

地块一

0.

0.

0.

0

0

0.

0.

位于人和路以东、风尚街以南、杨庄路以西、蒋坡街以北

工业

用地

地块二

0.

0.

0.

0.

0.

0

0

位于兴业路以东、风尚街以南、杨庄路以西、蒋坡街以北

工业

用地

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青苗补偿费

(万元/公顷)

补偿安置费用

(万元/公顷)

社保费用

(万元/公顷)

曲梁镇蒋坡村

村民委员会

水浇地

0.

84.

87.

2.

农村道路

0.

——

河流水面

0.

——

合计

0.

——

——

——

三、征地补偿费用

单位:公顷、万元

被征地单位

补偿安置费用

社保费用

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

合计

曲梁镇蒋坡村村民委员会

24.

25.

--

0.

51.

四、安置途径及支付方式

本次征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对象为曲梁镇蒋坡村村民委员会及其被征地农户,具体分配方法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社保费用按照(豫人社办〔〕20号)文件要求,足额划入社保专户,专项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五、本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如有意见,请以村委会为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耕地保护监督科联系-

六、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各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本方案待上级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年8月25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

新密市曲梁镇蒋坡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密征收告〔〕17号

为实施新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4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5号)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年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修正)等有关规定,新密市人民政府会同财政、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拟定《新密市曲梁镇蒋坡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用途和面积

权属

地块号

总面积

(公顷)

农用地

位置

用途

耕地

其中

交通运输用地

其中

位于郑风大道以东、蒋坡街以南、蒋坡村马家组以西、密杞大道路以北

居住用地

水浇地

旱地

农村道路

曲梁镇蒋坡村

地块一

2.

2.

2.

0.

0.

0.

曲梁镇蒋坡村

地块二

0.

0

0

0

0.

0.

位于郑风大道以东、蒋坡村马家组以南、蒋坡小学以西、密杞大道路以北

商业用地

曲梁镇蒋坡村

地块三

0.

0.

0.

0

0.

0.

位于蒋坡村马家组以东、蒋坡街以南、蒋坡村陈西组以西、密杞大道以北

商业用地

曲梁镇蒋坡村

地块四

0.

0.

0.

0

0

0

位于蒋坡村赵东组以东、莘荣街以南、陈西组以西、蒋坡街以北

居住用地

曲梁镇蒋坡村

地块五

0.

0.

0.

0

0

0

位于郑风大道以东、蒋坡村马家组以南、东南地组以西、密杞大道路以北

商业用地

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被征地单位

地块号

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青苗补偿费

(万元/公顷)

补偿安置费用

(万元/公顷)

社保费用

(万元/公顷)

曲梁镇

蒋坡村

地块一

水浇地

2.

84.

87.

2.

旱地

0.

2.

农村道路

0.

--

合计

2.

--

--

--

曲梁镇

蒋坡村

地块二

农村道路

0.

84.

87.

--

合计

0.

--

--

--

曲梁镇

蒋坡村

地块三

水浇地

0.

84.

87.

2.

农村道路

0.

--

合计

0.

--

--

--

曲梁镇

蒋坡村

地块四

水浇地

0.

84.

87.

2.

合计

0.

--

--

--

曲梁镇

蒋坡村

地块五

水浇地

0.

84.

87.

2.

合计

0.

--

--

--

三、征地补偿费用

单位:万元

被征地单位

地块号

补偿安置费

社保费

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

合计

曲梁镇

蒋坡村

地块一

.

.

5.

5.

.

曲梁镇

蒋坡村

地块二

0.

0.

--

--

0.

曲梁镇

蒋坡村

地块三

78.

81.

--

2.

.

曲梁镇

蒋坡村

地块四

63.

65.

--

1.

.

曲梁镇

蒋坡村

地块五

1.

1.

--

0.

2.

四、安置途径及支付方式

本次征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对象为曲梁镇蒋坡村及其被征地农户,具体分配方法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社保费用按照(豫人社办〔〕20号)文件要求,足额划入社保专户,专项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五、本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如有意见,请以村委会为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耕地保护监督科联系-

六、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各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本方案待上级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年8月25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

新密市曲梁镇蒋坡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密征收告〔〕18号

为实施新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4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5号)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年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修正)等有关规定,新密市人民政府会同财政、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拟定《新密市曲梁镇蒋坡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用途和面积

权属

总面积

(公顷)

建设用地

位置

用途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其中

建制镇

采矿用地

曲梁镇蒋坡村

0.

0.

0.

0

位于郑风大道以东、蒋坡村马家组以南、东南地组以西、密杞大道以北

商服用地

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青苗补偿费

(万元/公顷)

补偿安置费用

(万元/公顷)

社保费用

(万元/公顷)

曲梁镇蒋坡村

建制镇

0.

84.

87.

--

合计

0.

--

--

--

三、征地补偿费用

单位:万元

被征地单位

补偿安置费用

社保费

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

合计

曲梁镇蒋坡村

0.

0.

--

--

1.7

四、安置途径及支付方式

本次征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对象为曲梁镇蒋坡村及其被征地农户,具体分配方法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社保费用按照(豫人社办〔〕20号)文件要求,足额划入社保专户,专项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五、本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如有意见,请以村委会为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耕地保护监督科联系-

六、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各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本方案待上级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年8月25日

-END-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网,声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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