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教育大会精神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午餐供餐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号)要求,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小学午餐供餐工作,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餐企业参加,供中小学校学生午餐供餐服务委员会(本校家长代表、学校代表、教师代表不少于13人组成)选择。
一、午餐供餐备选企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且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须提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4.出具前三年(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餐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
5.根据财库〔〕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餐企业禁止参加报名(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页截图)。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年4月30日至年5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报名-
2.报名地点: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法治安全科(校车办公室,由各学校各委派一人到法治安全科接受供餐企业报名,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对资质进行统一审核)。
3.报名时必须携带:
(1)证照:
①《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所需餐饮服务主要内容);
②《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③开户许可证。
(2)授权委托: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时另外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证明:
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②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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