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过后的新密
渐渐恢复日常
新密又进入众众众、车车车的状态了;
熊孩子们开学了;
楼下餐馆的李阿姨,张大叔回来了;
最后,连隔壁老王也回来了……
我熟悉的新密终于回!来!了!?
而且
新密3月1日起好消息简直多爆爆了
你别不信,现在就带你看看~
1首部反家暴法明天起实施反家暴法生效后,孩子遭遇家暴,相关部门可主动介入,监护人施暴将被撤销监护资格;受家暴者还可申请人身保护令;反家暴法明确家庭暴力包含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也适用该法律。
2受理食品药品投诉60日内须反馈结果
3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了投诉举报制度,消费者可通过热线、网络、信件、走访等渠道,对食品药品相关情况进行投诉举报。《办法》还要求,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在60日内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3五大手机银行转账免手续费
年2月25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集体宣布,即日起,用手机银行转账将免手续费
4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司机拿到驾照三年内发生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是否有猫腻;约考不再依赖驾校,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场;场考、路考、理论可连续考;驾驶证丢了全国均可补换。
从元旦起,郑州人可以不再通过驾校统一组织预约考试,而自己登录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中的交警板块,在交警部门公布的考试计划范围内,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5取消集体户口管理费从元旦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
6首次办居住证免费从年1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申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费。
7购买空气净化器需 免费做白内障复明手术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免费为具有郑州户籍且符合手术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免费为适龄妇女做宫颈癌、乳腺癌筛查
继续做好适龄妇女HPV和“两癌”筛查工作。为具有郑州市户籍的适龄(35-64岁)妇女进行人类乳头状瘤病毒(HPV)DNA检测及宫颈癌、乳腺癌筛查。
免费筛查和预防大肠癌
实施郑州市中西医结合大肠癌筛查与预防行动计划,为具有郑州户籍的居民免费实施大肠癌筛查与行为干预。
免费为新生儿筛查这些疾病
为郑州市户籍的新生儿进行听力障碍初筛及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35种遗传代谢病、耳聋基因筛查。
免费为这些人做健康体检
为全市失独家庭和道德模范免费进行健康体检,提升失独家庭和道德模范的健康保障服务水平。失独老人再也不用担心体检花费了!
孕前优生检查全套项目全免费
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覆盖。为计划怀孕夫妇(含流动人口)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等规范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做好高风险服务对象的一对一跟踪指导,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13九种轻微交通违法“首次免罚””轻微违法行为“包括:
①、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②、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③、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且能当场改正的。
④、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经查验处于有效状态的。
⑤、实习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
⑥、外地(市级行政管辖区域以外)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驶入禁行路段的。
⑦、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驾驶员视线,且能当场改正的。
⑧、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交警指出违法行为,驾驶人立即驶离的。
⑨、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
提醒大家,根据规定,当你轻微违法时,一名交警蜀黍会给你开具《道路交通轻微违法行为提示单》,然后把你的违法行为录入违法信息系统。所以这种免罚的好事儿,有再一,可没有再二、再三,如果你下次再被警察蜀黍抓住的话,就等着乖乖接受处罚吧!
14留守儿童信息采集统一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中央综治办、国家标准委正式对外发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国家标准,标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包括了综治组织及综合业务、实有人口等方面,还规定了9个方面在采集信息时所需要的具体内容,对于留守人员、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数据采集,不但有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还有帮扶情况、困难及诉求、危险性评估等级等内容。
15“两客一危”成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3月1日起施行。《规定》改变了原有的车辆分类原则,将“两客一危”车辆列为管理重点。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16《物权法》新司法解释买房买车
3月1日,我国将开始施行《物权法》的新司法解释!新的司法解释都跟我们老百姓的生活紧密相关:房、车、买卖纠纷、离婚财产分割都与此解释有联系。
(1)法律优先保护买车方的权利
根据新《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转让人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对价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的“善意第三人”的,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句话概括就是:即使车的所有权还没改登记,法律优先保护买方的权利!
(2)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关系的争议都可纳入民事诉讼
新《司法解释》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争议、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关系的争议都可纳入民事诉讼。内部关系上,依据真实权利状态确定权利人,而非依据登记确定权利归属。
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提出他出资买房、以及双方关于共有约定的证据,法院应据此认定其为共有权人。
(3)只要预告登记了,开发商想“一房两卖”是无效的
新《司法解释》的第四条规定,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开发商想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也就是说,只要买房人预告登记了,开发商私自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是无效的!
(4)真实权利人主张受让人不构成善意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有一个重要方面:“善意取得”。与它相关的纠纷非常多见,遍布于为数众多的合同、侵权乃至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中。
新《司法解释》规定,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真实权利人主张受让人不构成善意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法律专家说:“此举明确了‘善意’认定的基本标准,以及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新《司法解释》还明确存在“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等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不动产的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也就是说受让人不是“善意”的。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月8日放假半天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号)规定,3月8日妇女节当天,妇女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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