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新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对年9月1日至年4月30日期间扣留至今无人认领的70辆机动车和辆三轮、两轮摩托车及电动车辆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月,自公示之日三个月内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需提供机动车合法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前来接受处理,超过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新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将机动车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一、年9月1日至年4月30日无人认领车辆
二、年9月1日至年4月30日长期无人认领摩托车
其中:
赞赏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