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七条之规定,对以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
被执行人:李中有
家庭住址:河南省新密市白寨镇三岔口村
身份证号:****
执行案号:豫执号
尚欠金额:元
被执行人:梁彦鹏
家庭住址:河南省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惠沟村
身份证号:****
执行案号:()豫执号
尚欠金额:元
被执行人:刘得全
家庭住址: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王咀村
身份证号:****
执行案号:豫执号
尚欠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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